第十九条

有效

鼓励单位和个人根据本市旅游资源的特点和市场需要,研究开发、升级换代、推广销售具有本地特色的旅游商品,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培育体现地方特色的旅游商品品牌。

地方法规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