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水路运输管理条例/第三章 客货船运输第二十二条已修改旅客班轮运输业务经营者应当在开航十五日前向社会公布客船票价,期限不得少于三十日。地方法规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1月1日第二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