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章 执业规范第四十二条有效医疗机构开办网站从事互联网医疗保健信息服务,应当遵守国家有关规定,保证信息的科学性、准确性,不得发布含有封建迷信、虚假诈骗、色情淫秽内容的信息。地方法规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1月1日第四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