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章 执业规范第三十一条有效医疗机构应当加强对医务人员的医德医风教育,促进医务人员恪守职业道德,发扬人道主义精神。地方法规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1月1日第三十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