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七条有效电动自行车行业协会应当加强行业自律,指导、督促会员依法生产经营,协助相关部门做好电动自行车的管理工作。地方法规 · 荆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3月1日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