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物业管理条例/第八章 法律责任第七十八条已修改本条例正式实施后,市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本条例和国家、省有关规定出台实施细则或者单行办法。本条例规定的临时管理规约、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物业服务合同和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的示范文本,由市住建主管部门制定。地方法规 · 秦皇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2月1日第七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七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