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退役军人保障条例/第五章 就业创业第四十三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投资建设或者与社会资本共同投资建设的创业孵化基地和创业园区,应当优先为退役军人创业提供服务。有条件的地区可以建立退役军人创业孵化基地、创业园区或者在有关基地和园区内划定专门区域,为退役军人创业提供经营场地、投资融资等方面的优惠服务。地方法规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月1日第四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