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退役军人保障条例/第四章 教育培训第三十三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退役军人事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应当组织有创业意愿的退役军人,开展创业意识教育、创业项目指导、企业经营管理等培训,提升退役军人的创业能力和水平。地方法规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月1日第三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