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三条

有效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退役军人事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应当组织有创业意愿的退役军人,开展创业意识教育、创业项目指导、企业经营管理等培训,提升退役军人的创业能力和水平。

地方法规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