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条

有效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国家退役军人移交接收计划,做好退役军人安置工作,完成退役军人安置任务。

机关、群团组织、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应当依法接收安置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应当依法接受安置。

地方法规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