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条

有效

对在退役军人保障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选树退役军人先进典型,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地方法规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