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第九章 保障措施第七十四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鼓励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能力建设,鼓励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项目的信贷支持力度。地方法规 ·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3月1日第七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七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