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三条

有效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与环境污染管控、环境风险防控相匹配的固体废物监管体系,加强固体废物监管能力与技术支撑能力建设,强化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队伍和能力建设,提高固体废物环境监管和风险防控能力。

地方法规 ·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