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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内法规法规税务文件关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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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第八章 其他固体废物

第六十四条

有效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采取措施,促进废轮胎、废橡胶等固体废物回收利用,加强监督管理、防止污染环境。

地方法规 ·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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