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第三章 工业固体废物第二十三条有效鼓励产生工业固体废物的开发区、工业园区配套建设或者就近依托其他符合标准的处置设施,保障园区产生的工业固体废物安全处置。地方法规 ·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3月1日第二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