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第二章 监督管理第十六条有效禁止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固体废物进入本省倾倒、堆放、处置。地方法规 ·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3月1日第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