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条

有效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在物业管理区域内统一物业服务的标识、标志、标牌。

物业服务企业自行招用保安人员的,应当依法向所在地公安机关备案。

地方法规 · 六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