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社会科学普及条例/第五章 保障措施第三十三条有效支持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立项部门、高等院校设立社会科学普及研究课题,重点支持具有徽风皖韵和时代特征的思想观念、人文精神、道德规范等方面的社会科学普及理论研究与创作。支持培育社会科学创新团队,培养拔尖领军人才,扶持青年人才,建设结构合理、专业突出的社会科学人才队伍。地方法规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月1日第三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