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社会科学普及条例/第五章 保障措施第三十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统筹社会科学普及的信息化建设,依托相关公共数据平台建设社会科学普及的数字化交互平台,拓展线上应用场景,提供开放共享服务。鼓励社会力量开展、参与社会科学普及信息化工作。地方法规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月1日第二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