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社会科学普及条例/第四章 社会责任第二十五条有效企业应当将社会科学知识作为职工教育培训内容,开展以法律法规、职业道德、安全生产、绿色低碳等为重点的社会科学普及活动。地方法规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月1日第二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