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社会科学普及条例/第四章 社会责任第二十一条有效图书出版、发行企业应当将社会科学普及作品纳入出版、发行计划;有关主管部门应当给予支持。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应当将社会科学普及相关内容纳入公益宣传范围,创新传播方式,提升传播内容的知识性和普及性。地方法规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月1日第二十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