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条例/第二章 任免范围第八条有效市人大常委会根据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提名,任免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执行局局长和副局长、庭长、副庭长、审判员。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2月8日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