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有效

为了规范物业管理活动,维护业主、物业服务人以及其他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推进物业管理和基层社会治理有效结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地方法规 · 清远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