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二条

有效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推动人工智能、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在养老服务领域的应用,推进互联网应用适老化改造;扩大适老化智能终端产品供给,制定智慧健康养老产品及推广目录,重点扶持安全防护、照料护理、健康促进、情感关爱等领域智能产品和服务及其支持平台,提升老年人生活品质。

地方法规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