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一条

有效

鼓励和支持医疗卫生机构为养老机构开通预约就诊便捷通道,为入住养老机构的老年人提供医疗巡诊、健康管理、保健咨询、预约就诊、急诊急救、中医养生保健以及远程医疗会诊等服务。

鼓励和支持二级以上综合医院与养老机构开展对口支援、合作共建、建设医疗养老联合体等,整合医疗、康复、养老和护理资源,为老年人提供治疗期住院、康复期护理、稳定期生活照料以及安宁疗护等一体化的健康和养老服务。

鼓励有条件的养老机构与周边的医疗卫生机构本着互利互惠原则开展合作,承接医疗卫生机构内需要长期照护的失能老年人。

地方法规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