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养老服务条例/第二章 养老服务设施规划和建设第十五条有效养老服务设施应当符合国家和自治区规定的建设标准和设计规范,满足无障碍设施建设、环境保护、消防安全、卫生防疫等要求。地方法规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月1日第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