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条

有效

气象主管机构及其所属气象台站工作人员玩忽职守,导致重大漏报、错报公众气象预报、灾害性天气警报,丢失或者毁坏原始气象探测资料、伪造气象资料等事故的,不及时检测防雷装置造成事故的,依法给予处分;致使国家利益和人民生命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地方法规 ·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