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经济特区安全生产条例/第六章 应急救援第五十五条有效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等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单位,矿山、金属冶炼、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建筑施工单位,以及宾馆、商场、娱乐场所、旅游景区等人员密集场所经营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应急救援队伍。不具备建立应急救援队伍条件的小型、微型企业等小规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指定兼职的应急救援人员。地方法规 · 珠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月1日第五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五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