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黄河河道管理条例/第四章 监督管理第三十五条有效市、旗区人民政府应当建立由水行政、公安机关、生态环境、自然资源、农牧、林业和草原、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运输等部门共同参与、协同配合、信息共享的联合执法机制,定期组织开展联合巡查,按照各自职责协同查处影响堤防护岸安全、阻碍行洪排涝畅通、损害河道生态环境等违法行为。地方法规 · 鄂尔多斯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3月1日第三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