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黄河河道管理条例/第三章 保护与利用第十九条有效市、旗区人民政府应当在黄河河道管理范围的相连地域划定堤防安全保护区。在堤防安全保护区内禁止打井、钻探、爆破、挖筑鱼塘、采石、取土等危害堤防安全的活动。地方法规 · 鄂尔多斯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3月1日第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