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黄河河道管理条例/第二章 建设与整治第十二条有效对黄河河道管理范围内的阻水障碍物,按照谁设障、谁清除的原则,由防汛指挥部责令设障者在规定的期限内清除。逾期不清除的,由防汛指挥部组织强行清除,清障费用由设障者负担。地方法规 · 鄂尔多斯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3月1日第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