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长城保护条例第十一条有效市人民政府文物主管部门应当加强长城保护的科学技术研究,鼓励和支持研究成果应用,提高长城保护的科学技术水平。运用多媒体、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遥感卫星、无人机、现代通信等技术手段,推动建立长城资源与管理数字平台,建立长城数字化档案数据库,推进长城档案数字资源更新保存、有序共享。地方法规 · 呼和浩特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月1日第十条回到全文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