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社会治理促进条例/第六章 基层社会治理第五十二条有效本市建立覆盖城乡村(社区)的法治宣传教育制度,开展法律服务进村(社区)活动,开展创建“法治乡村(社区)”活动,提高村(居)民法治意识。地方法规 · 呼和浩特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1月1日第五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