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社会治理促进条例/第六章 基层社会治理第四十九条有效建立网格职能准入制度,相关职能部门依法将部分职能下派网格,规范网格准入内容和程序,权随责走、费随事转,并向社会公布,实行动态管理。地方法规 · 呼和浩特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1月1日第四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五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