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条

有效

各级科协由本行政区域内自然科学、技术科学、工程技术及其相关科学学会、研究会、协会(以下通称学会)和下一级科协及科协基层组织组成。

地方法规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