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专利条例第三十八条有效省人民政府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应当加强对专利代理机构的业务指导和监督。专利代理机构应当具备国家规定的资质,并依法登记注册后,方可开展相关业务。专利代理师执业应当依法取得国家规定的资格,在专利代理机构实习满一年,并在一家专利代理机构从业。专利代理机构、专利代理师不得代理、诱导、教唆、帮助他人或者与之合谋实施各类非正常申请专利的行为。地方法规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月1日第三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