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有效

为了规范农村住房建设管理,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合理利用土地,促进乡村振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地方法规 · 赣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