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第五章 节约用水第二十七条有效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编制本行政区域的节水规划,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并报上一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备案。地方法规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2月1日第二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