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办法/第四章 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互换、转让和土地经营权的流转第二十二条有效承包方之间为方便耕种或者各自需要可以对属于同一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进行互换,并自互换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发包方备案。地方法规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2月1日第二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