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条

有效

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防治,坚持保护优先,实行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原则,减少固体废物的产生量和危害性、充分合理利用固体废物和无害化处置固体废物,促进清洁生产和循环经济发展。

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