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第三章 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第三十九条有效设区的市燃气主管部门和县(市、区)人民政府确定的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餐饮等行业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的监督管理工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依法做好相关工作。地方法规 ·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3月1日第三十八条回到全文第四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