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条

有效

鼓励和支持个人婚前、孕前进行艾滋病检测,接受医学咨询服务。

开展婚前、孕前医学健康检查的医疗卫生机构,应当为服务对象提供艾滋病免费检测、咨询和转介服务。

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