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艾滋病防治条例/第三章 监测与检测第二十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应当指导医疗卫生机构,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为性病就诊者、结核患者、孕产妇、术前及有创检查者、血液透析者等人群提供艾滋病检测服务。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3月1日第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