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艾滋病防治条例/第二章 宣传教育第十三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司法行政部门应当对监狱、看守所、拘留所、强制隔离戒毒所、强制医疗所等监管场所内的被监管人员,开展艾滋病防治的宣传教育、咨询和健康指导工作。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3月1日第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