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气候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有效为了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气候资源,应对气候变化,促进经济社会与资源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气象灾害防御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3月1日回到全文第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