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掖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第二十条有效行政执法部门、司法机关应当健全文明执法、司法行为规范;执法、司法应当依照法定程序,做到用语规范、礼貌周到、公正文明。地方法规 · 张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1月1日第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