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条

有效

文化旅游发展应当彰显泉州多元文化内涵,发挥世界遗产城市、东亚文化之都、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等城市品牌效应,坚持以文塑旅、以旅彰文、绿色发展、创新驱动、全域促进、共建共享原则。

地方法规 · 泉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