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条

有效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开展本行政区域内文化旅游资源的普查、评估,建立文化旅游资源数据库,实行动态管理。

地方法规 · 泉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