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条

有效

政务服务工作应当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依法诚信、公开公正、廉洁规范、高效便民的原则;践行“马上就办、真抓实干”精神,依法履行法定职责;创新体制机制,深化“放管服”改革,为推进区域治理现代化提供有力支撑。

地方法规 · 漳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