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政务服务条例第十四条有效推行工程建设项目模拟办件服务。政务服务机构应当编制模拟办件服务事项清单,明确模拟办件服务事项申请条件、办理流程和环节,并向社会公布。申请人可以先行申请模拟办件服务事项,政务服务机构可以依照申请启动模拟办件,对申请材料的规范性、完整性等形式内容进行技术性审查,待具备全部法定条件后,模拟办件可以转换为正式办件。地方法规 · 漳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月1日第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