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十一条有效市、区人民政府对在病媒生物预防控制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地方法规 · 海口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2月2日第十条回到全文第十二条